面向经营者的支援
爱知创业签证:外国创业者的IT和创新事业申请条件
爱知县“外国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由爱知县确认创业准备活动计划,再由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另行审查在留资格。对象是在爱知县从事IT领域事业的外国创业者,或者凭借创新技术或服务、以高成长为目标的外国创业者;事业所须在爱知县内,准备期间则须居住在日本国内。爱知创业签证不是现金补助,县的确认证明书也不保证取得在留资格、续签或创业成功。
愛知県「外国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
- 适用地区
- 爱知县(创业准备和事业所)/日本国内(准备期间的居住)
- 主管机构
- 爱知县经济产业局革新事业创造部海外合作推进课(确认创业准备活动计划、接收第4号表及每月面谈)/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审查“特定活动”的取得与续签)
- 最近核对日期
- 2026-08-28
- 关于本文
- 独立运营的民间网站
现行“外国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反映了2025年10月16日的条件调整,并于2026年4月1日更新。旧“外国人創業活動促進事業”已于2025年9月30日停止受理,不应继续使用旧申请渠道。爱知县确认计划并发放证明书后,名古屋入管仍按照申请时的现行标准另行审查。证明书须在发放后三个月以内提交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在“特定活动”获得批准后,应按实际适用的途径,从上陆日或在留资格变更日起五日以内,使用第4号表向爱知县报告。该报告不同于每六个月一次的续签审查,也不同于取得在留资格后才开始的每月一次进度面谈。
适用对象
- 对象是在爱知县开始IT领域事业的外国人,或者凭借创新技术或服务、以高成长为目标开始事业的外国人。事业所须设在爱知县内,创业准备期间则居住在日本国内。居住地并不因此限定为爱知县。
- 计划确认要求显示,原则上一年以内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告示规定类别的全职职员至少一人、供事业使用的财产总额至少3,000万日元,以及爱知县内的事业所。这里的一年是计划预计达到该状态的期间,不是入管实际给予的在留期间。
- 申请时须具备一年以上的事业经营或管理经验,或者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或专业学位;两项不必同时具备。该经验或学位条件用于爱知县确认创业准备活动计划,并非最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全部许可标准。入管按照现行标准另行审查。
- 申请还需以资料说明准备期间的居住地点、生活费用及资金筹措方法。这些只是已经确认的证明资料范围示例,并非完整且固定的材料清单。现行所需材料及提交方法应向爱知县确认。
注意事项
- 计划中的原则上一年以内不是已经取得的在留期间,而是人员、事业用财产和爱知县内事业所的预计到位期间。在留资格每六个月另行接受续签审查;包括旧特区制度期间在内合计最长两年只是上限,不是保证期限。
- 3,000万日元以上指计划确认条件中的事业用财产总额,不是爱知县向外国创业者支付或出借的款项。本事业不是现金补助。
- 2025年9月30日停止受理的是旧“外国人創業活動促進事業”,不是现行“外国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爱知县的计划确认与名古屋入管的在留资格决定也属于不同审查。
申请前,应向爱知县确认事业分支、爱知县内事业所与日本国内居住这两个不同范围、原则上一年以内同时具备职员、事业用财产和事业所的预计、经验或学位条件,以及居住、生活费用和资金筹措方法等证明资料范围。现行渠道于2026年4月1日更新,不同于2025年9月30日停止受理的旧渠道。确认证明书须在发放后三个月以内提交名古屋入管。“特定活动”获得批准后,第4号表须从实际适用的上陆日或在留资格变更日起五日以内提交爱知县。在留资格每六个月接受续签审查,包括旧特区制度期间在内合计最长两年并非保证;每月一次的进度面谈只在取得在留资格后开始。不要把证明资料示例当作完整清单,现行材料及受理情况应以官方信息为准。
办理流程
- 联系爱知县经济产业局革新事业创造部海外合作推进课,确认事业属于IT分支,还是凭借创新技术或服务实现高成长的分支,并确认原则上一年以内的计划条件、现行申请方法及材料。居住、生活费用和资金筹措方法属于证明资料示例,并非全部材料。
- 按照现行要求准备资料,向爱知县申请确认创业准备活动计划。县发放确认证明书后,应在三个月以内提交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另行接受“特定活动”审查。县的计划确认本身不授予在留资格。
- 在“特定活动”获得批准后,按实际适用的上陆或在留资格变更途径,从相应日期起五日以内使用第4号表向爱知县报告。取得在留资格后,才开始参加爱知县每月一次的进度面谈。需要继续时,应接受每六个月一次的续签审查;包括旧特区制度期间在内合计最长两年不代表自动续签或一次性保证。
常见问题
经营管理经验和相关学位必须同时具备吗?
不必。申请时应具备一年以上的事业经营或管理经验,或者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或专业学位。该条件用于爱知县确认创业准备活动计划,并不是最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全部许可标准;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会按照现行标准另行审查。
三个月、五日、六个月和每月一次分别指什么?
三个月是县的确认证明书发放后提交名古屋入管的期限。五日是在“特定活动”获得批准后,从实际适用的上陆日或在留资格变更日起,使用第4号表向爱知县报告的期限。六个月是在留资格的续签审查间隔。每月一次是取得在留资格后参加的爱知县进度面谈。